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将组建山东省绿色建筑专家库。专家库原则上每3年调整1次。任期内,专家应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专业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审查工作,并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违反职业道德等问题的,将从专家库中清除。
专家条件:
1.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工作责任感强,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2.熟悉国家和省绿色建筑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具备较丰富的绿色建筑知识和实践经验;
3.从事绿色建筑相关工作5年以上,现工作或研究领域为规划、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建筑物理、环境工程、景观园林、建材等相关专业;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相应注册(一级)执业资格,(2)以前三位次主要完成人身份完成相关科研成果、论著、技术标准等,(3)以前三位次主要完成人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相关科技计划项目或获得相关科技奖项;
5.能协助主管部门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定、绿色低碳试点示范评审核查、绿色建筑技术创新推广等工作,参与绿色建筑相关课题研究、政策制定、标准编制等工作;
6.年龄宜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经济导报记者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