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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学习归来,山东给县域经济“把脉”:强县少弱县多,要这样补强

来源:大众日报发布时间:2018-07-21

7月2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对日前山东省印发的《全省加快县域经济健康发展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进行解读。

据了解,《意见》制定过程中,省发改委会同有关单位先后赴浙江、江苏、广东三省,重点围绕县域经济发展改革等进行了实地考察,对三省的经验做法做了总结梳理。先进省份值得借鉴的做法:浙江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不断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凭借“省管县”财政体制和四轮扩权强县试点工作,造就了特色鲜明的“块状经济”模式。

数据体现县域经济差距

与江苏、浙江、广东三个经济发达省份相比,山东县域经济实力仍有差距,存在整体实力不强、强县少弱县多、发展不平衡等突出问题。

2017年我省82个县域单位(不含市辖区,下同)实现财政收入2201亿元,江苏省41个县市财政收入已达2669亿元。

2017年江苏和浙江县均财政收入为65.1亿元和37.8亿元,分别是我省的2.4倍和1.4倍。

通过县域财政收入可以看出,我省县域结构呈金字塔式分布,强县数量少,弱县数量多,有别于江苏和浙江的纺锤形结构。

2017年我省财政收入没有超过100亿元的县市;而浙江有1个,江苏有6个,其中200亿以上的有3个。

财政收入过50亿的县(市)我省有12个,占比仅为14.6%;江苏有18个,浙江有14个,占比分别达到43.9%和26.9%,强县数量明显多于我省。

财政收入低于20亿元的县(市)我省多达45个,占比高达55%;江苏有2个,占比4.4%;浙江有22个,占比为42.3%。

财政收入低于15亿元的县(市)我省有35个,占比42.7%;浙江有14个,占比26.9%;而江苏则没有低于15亿元的县(市),同江浙比较,山东弱县数量明显偏多。

发展不平衡,对比江浙粤,我省强市中有弱县,弱市中有强县。2017年数据表明,青岛市县域(不含市辖区,下同)平均财政收入高达67亿元,济南市县财政收入仅17亿元,相差接近三倍。济南市经济发展在全省名列前茅,而商河县财政收入仅10亿元。济宁市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整体较弱,县均财政仅23.4亿元,但其邹城市财政收入达75亿元。

山东开出“补强”方案

与江苏、浙江、广东三个经济发达省份相比,山东县域经济实力仍有差距,存在整体实力不强、强县少弱县多、发展不平衡等突出问题。借鉴外省先进经验做法,根据《意见》山东将重点破解以下县域经济发展瓶颈制约。

以深化改革为手段,不断完善县域经济行政体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允许县(市、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规定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加大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力度。赋予开发区更多经济管理权限,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激发县域经济内生动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扩大县域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除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必须由设区的市及以上行使的行政许可事项外,其他原则上均下放到县级。

以创新创业为载体,加快实现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创建创新型县(市)。鼓励符合条件的开发区、高新区升级为省、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创建创新型县(市)、乡镇。对升级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省级相关专项资金统筹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补助支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力度。促进县域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成立创新创业联盟。通过加大财政补助,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向县域企业转化成果,鼓励县域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政策、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民营企业,省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

以特色化发展为方向,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有机整合各类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改变撒“胡椒面”现象,推动县域经济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发展。通过规划引领明确主体功能定位。以园区为载体加快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加大品牌建设力度。以品牌建设为抓手,促进县域经济由数量扩张为主的粗放型发展转向以质量提升为主的内涵式发展。开展产业集群、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放心食品生产基地等创建和认定,加快县域品牌高端化发展。

以奖优惩劣为促进,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设立县域经济科学评价体系,以评价结果为依托,强化结果运用,以此加大对干部的激励约束。一方面,尽快建立我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弥补这方面的空白。科学设置指标,淡化GDP等经济总量指标考核比重,强化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等指标,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完善评价方式,通过定量定性分析相结合、存量增量相结合等方式,科学合理反映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评价体系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对综合评价表现优秀或跨越发展成绩突出的市、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将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评先树优、选拔任用或组织调整的重要参考。县域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优异、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在评先树优、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政绩突出、特别优秀的,可直接提拔担任上一级党政正职。

编辑:王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