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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把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来源:大众日报发布时间:2018-11-20

  真正把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全面优化政务服务

  

  □ 本报记者 赵小菊

  建设畅通的政企沟通渠道,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始终把民营企业当作自己的企业,始终把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才能切实把准民营企业发展脉搏,在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持续精准施策。我省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健全涉企服务制度、构建长效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下足了功夫。

  畅通渠道疏解民企诉求

  “为增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此次《意见》的出台专门邀请了部分民营企业人员全程参与起草工作,并先后两次召开民营企业家专题座谈会,广泛征求民营企业意见建议。”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关兆泉介绍,这保证了《意见》中各项政策措施能够精准聚焦民营企业亟盼解决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我省此前召开的全省民营企业座谈会曾明确指出,今后,凡涉企政策的制定,一定要充分征求企业的意见,有些政策在制定过程中,要有企业人员参加;有些会议研究相关议题,可邀请企业家列席。《意见》对这一要求的切实落地提供了多个抓手。

  《意见》明确要求,政府部门研究制定涉企政策应当邀请企业代表参加,主动听取和采纳企业、有关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十强”产业行业协会会长单位等民营企业、商会组织可列席省级召开的相关会议。发放范围许可的省委、省政府文件可直接发送行业协会会长企业。同时,为健全完善联系服务制度,我省将继续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由省委常委带头,每名省级领导至少联系1个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方向的重点项目和2户民营企业,分别联系1个山东驻外省商会和1个外省驻鲁商会,一级带一级,设身处地为企业排忧解难;推行“政商直通车”,公布从乡镇到省级领导同志的服务电话和信箱。

  “依托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我们正在着手建设山东省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平台的建设,畅通沟通渠道构建部门联动解决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民营企业诉求,提升对民营企业的服务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武爱明处长表示。

  武爱明介绍,这一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拟设置政策推送、政策解读和企业诉求疏解三大部分,通过线上线下协同服务,省、市、县三级平台联动,全力服务民营企业。拟通过建立省政府政务服务热线、线上PC端平台受理入口、微信公众号、鲁企帮帮(手机APP)等移动互联网入口,以及邮箱、信函等渠道受理企业的询问和诉求,使企业的诉求高效传递到责任部门,形成诉求受理、传递、处置、反馈、回访、督办等高效工作机制。平台也将定期汇总出具企业诉求受理、处置、反馈、回访等数据分析报表,认真分析研判,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细化服务助推“一次办好”

  11月9日,省市场监管局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三个业务条线的检查予以整合,在全省部署市场监管领域联合抽查试点工作,对1927户检查对象采取“量体裁衣”式的个性化、精准化检查,涉及的检查内容包含工商登记事项、公示信息、食品生产企业的计量器具、食品经营许可等多项内容,检查内容涉及工商、质监、食药监哪些条线,就由涉及到的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联合检查。

  这一试点今后将扩大化和常态化。《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随机抽查联合执法,实现对同一商事主体的多部门执法检查事项一次性完成,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探索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联合监管,将极大地减少政府监管部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是将‘一次办好’的理念向监管领域延伸的有益探索。”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3个工作日完成新企业开办;立项到竣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累计不超45个工作日;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我省走出了一个个踏实的脚印。下一步,工作将进一步细致化、服务将进一步周到化。

  《意见》提出加快各部门各行业间数字信息互通共享进度,着力解决电子档案、电子签名、身份认证等关键问题,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对窗口人员的考核,做到“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表登记、一网通办”。

  随着今年9月份省政务服务中心的正式运行,我省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政务服务体系形成。企业办事“一事跑多地”“一事跑多窗”开始成为过去式,办事效率大幅增加。但是,对相关政策的不了解、办事流程的不熟悉还是困扰着一些企业办事人员。《意见》专门提到,要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审批服务代办窗口,健全代办机制,对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提供全程代办、无偿代办。同时,定期开展全省营商环境综合评价,以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保障权益促民企放心发展

  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意见》提出将制定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为广大干部服务企业、与企业家正常交往划清“安全区”。

  稳定预期,弘扬企业家精神,安全是基本保障。“围绕让企业家安心创业、放心发展,《意见》在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提出了多条务实举措。”关兆泉介绍。

  加强政府践诺约束,强化责任追究。各级政府不得以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拒绝履行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行为。开展政府与企业承诺未兑现事项专项督查,认真梳理政府与企业所作承诺未兑现事项,并认真抓好整改。

  在增强民营企业依法经营意识的同时,我省将严格规范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案件处置法律程序,依法慎用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产权主体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活动的损害及影响。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防范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严格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对因政府政策变化、规划调整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要依法依规进行补偿救济。

  同时,加强法治保障,加大对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清理力度,年底前完成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的清查,并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政府部门欠账案件,建立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会商制度,推动已宣判政府欠账案件落地执行。加强对政府机构失信的治理,每年定期清理政府部门拖欠企业资金问题,分析原因,查清责任,对长期拖欠不还的予以问责。

编辑:王乐双